关于试点开展2024年度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联合攻关(基础研究)项目申报的通知
各院系:
为深化落实《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发展规划》《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联合攻关合作机制》《上海市科委、江苏省科技厅、浙江省科技厅❗️、安徽省科技厅关于加强基础研究合作的框架协议》等文件要求👩❤️💋👩,推动长三角服务国家战略🛳、强化科技使命担当,打造全国原始创新高地和高精尖产业承载区🧏🏽👨🚀,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、江苏省科学技术厅、安徽省科学技术厅联合启动2024年度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联合攻关(基础研究)项目申报工作♣️🌄,具体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征集范围
本指南面向集成电路与电子信息👨👧👦、新材料与先进制造👩🏽🚒、人口与健康😹、生物与农业、环境与生态等领域,围绕长三角区域重要战略需求✣,深入挖掘和凝练基础科学问题🚶🏻➡️,组织和支持优势力量联合开展产业目标导向明确的应用基础研究,支撑和引领产业创新发展🧔🏼2️⃣。
二、申报流程
1.申报单位根据指南内容🕵️♂️,以项目形式组织申报,项目可下设子课题➕。项目应整体申报,须覆盖相应指南方向的全部研究内容。项目设1名负责人,每个子课题设1名负责人🧗🏼♂️,项目负责人可担任其中1个子课题负责人💚👩🏽✈️。
2.申报单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(https://service.most.gov.cn/)-项目申报-左侧导航栏中地方科技计划-新项目申请,按系统提示♟,填写并提交项目申报书。
项目申报书应包括相关协议和承诺。项目牵头单位应与所有参与单位签署联合申报协议,并明确协议签署时间;项目申报单位👨🏼🌾、项目负责人须签署诚信承诺书等。相关单位要落实《关于进一步加强科研诚信建设的若干意见》《关于进一步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的意见》等要求😮💨,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,杜绝夸大不实甚至弄虚作假♥︎。
3.申报信息经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👨🏼💼🍈、江苏省科学技术厅🧔🏿、安徽省科学技术厅预审核,由工作专班集中推荐。
4.由指定管理机构受理申报书并组织评审。根据评审结果👵🏼,经报长三角科技创新共同体建设工作专班审议后🫳🏻,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、江苏省科学技术厅🦸🏼♂️、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共同择优立项。
三、申报要求
1.项目牵头单位须为注册在上海市🍱🚐、江苏省、安徽省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🥻𓀓,具有较强的研究开发、组织科研和推动项目实施的基础和条件🧑🏽✈️🫴🏽。
2.相关省市指南项目须由本省市的单位牵头承担🪕👩🏻🌾,鼓励其他省市单位作为子课题单位或参与单位共同开展合作研究。鼓励项目牵头单位与本省市具有研究能力的企业开展合作研究。企业作为项目牵头单位🎿、子课题单位或参与单位的🏈,应当提供项目配套经费🧭。其中,企业作为项目牵头单位或子课题单位的👩🏻🚀,与财政经费投入比例不低于2:1。
3.项目实施周期不得超过5年🕴🏻。
4.项目负责人应具有领导和组织开展科研的能力,能高效组织和推进跨区域科研攻关🏃🏻♂️、团队构建及资源配置✖️🧍🏻♀️,有力协调落实项目各项任务。
5.项目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诚信状况良好,无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“黑名单”记录。
四、填报要求
预算编制应结合项目申报单位现有基础及支撑条件,根据任务目标的实际需要,按照“目标相关性、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”的原则,科学合理、实事求是进行编制,并符合项目牵头单位所在地科技厅(委)项目管理相关办法要求🔋。
五🙋♂️、申报方式
项目申报单位按要求通过国科管系统进行网上填报🧗🏻♀️。申报材料中所需的附件材料,全部以电子扫描件上传。
网上填报起始时间为2024年10月31日8:00🧓🏽,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16:00👨🏿🏭。
六👨🏻🎨、联系方式
技术咨询🖼:010-58882999(中继线),program@istic.ac.cn
业务咨询:021-24197781、24197749,Ihgg@sstec.org.cn
七💅🏻、校内申报须知
请以学院为单位于11月4日12:00前认真填写并反馈“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申报项目信息汇总表-XX学院”(含牵头和参与)至wuyz607@sjtu.edu.cn,注明项目申报类别及是否需要开通账号或重置密码。务必按时反馈汇总表,意昂4将据此对我校的申报工作进行统筹安排👰。另外,为避免申报最后阶段网络拥堵,并为审核预留时间,务必提前1-2个工作日在网上提交。
意昂4联系人:吴雨泽
电话:69419(校内短号)/021-34206880
地址:闵行校区新行政楼B609室
计划项目办
前沿创新研究院
意昂4注册
2024年10月30日